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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名称: | 灌沙筒国标 |
产品型号: | |
品牌: | |
产品数量: | |
产品单价: | 面议 |
日期: | 2024-06-26 |
灌沙筒国标的详细资料
灌沙筒国标
产品用途:
本试验法适用于在工地测定砂土、砂砾土,砂砾料、级配砾石、水泥稳定土、石灰稳定土等的容重,上述各种集料的大粒径不得超过25mm。测定容重层的厚度不超过150mm。适用于测定路基、路面(砂石)的密度和压实度。
技术参数:
1、直径:Ф100。
2、直径:Ф150。
3、直径:Ф200。
灌沙筒国标试验步骤:
(1)在试验地点,选一块平坦表面,并将其清扫干净,其面积不得小于基板面积.
(2)将基板放在平坦表面上,当表面的粗糙度较大时,则将盛有量砂的灌砂筒放在基板中间 的圆孔上,将灌砂筒的开关打开,让砂流入基板的中孔内,直到储砂筒内不再下流时关闭开关.取下灌砂筒,并称量筒内砂的质量,准确至1g.
注:当需要检测厚度时,应先测量厚度后再进行进一步骤.
(3)取走基板,并将留在试验地点的量砂收回,重新将表面清扫干净.
(4)将基板放回清扫干净的表面上(尽量放在原处),沿基板中孔凿洞(洞的直径与灌砂筒一致).在凿筒过程中,应注意不使凿出的材料丢失,并随时将凿松的材料取出装入塑料袋中,不使水分蒸发,也可放在大试样盒内.试洞的深度应等于测定层厚度,但不得有下层材料混入,后将洞内的全部凿松材料取出.对土基或基层,为防止试样盘内材料的水分蒸发,可分几次称取材料的质量.全部取出材料的总质量为,准确至1g.
(5)从挖出的全部材料中取出有代表性的样品,放在铝盒或洁净的搪瓷盘中,测定其含水量(,以%计).样品的数量如下:用小灌砂筒测定时,对于细粒土,不少于100g;对于各种中粒土,不少于500g.用大灌砂筒测定时,对于细粒土,不少于200g;对于各种中粒土,不少于1000g;对于粗粒土或水泥,石灰,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,宜将取出的全部材料烘干,且不少于2000g,称其质量,准确至1g.灌砂筒
注:当为沥青表面处治或沥青贯入式结构类材料时,则省去测定含水量步骤.
(6)将基板安放在试坑上,将灌砂筒安放在基板中间(储砂筒内放满砂到要求质量),使灌砂筒的下口对准基板的中孔及试洞,打开灌砂筒的开关,让砂流入试坑内,在此期间,应注意勿碰动灌砂筒.直到储砂筒内的不再下流时,关闭开关,仔细取走灌砂筒,并称量筒内剩余砂的质量,准确至1g.
(7)如清扫干净的平坦表面的粗糙度不大,可省去(2)(3)的操作.在试洞挖好后,将灌砂筒直接对准放在试坑上,中间不需要放基板,打开筒开关,让砂流入试坑内.在此期间,应注意勿碰动灌砂筒.直到储砂筒内的砂不再下流时,关闭开关,仔细取走灌砂筒,并称量剩余砂的质量,准确至1g.
(8)仔细取出试筒内的量砂,以备下次试验时再用.若量砂的湿度已发生变化或量砂中混有杂质,则应该重新烘干,过筛,并放置一段时间,使其与空气的湿度达到平衡后再用.
灌沙筒 容重测定仪计算:
1. 按下面各式分别计算填满试坑所用的砂的质量(g):
(1)灌砂时,试坑上放有基板时:
(2)灌砂时,试坑上不放基板时:
式中 ——填满试坑的砂的质量(g);
——灌砂前灌砂筒内砂的质量(g);
——灌砂筒下部圆锥体内砂的质量(g);
,——灌砂后,灌砂筒内剩余砂的质量(g);
()——灌砂筒下部圆锥体内及基板和粗糙表面间砂的合计质量(g).
2. 按下列计算试坑材料的湿密度(g/cm3):
式中 ——试坑中取出的全部材料的质量(g);
——量砂的单位质量(g/cm3).灌砂筒
3. 按下式计算试坑材料的干密度(g/cm3)
式中 ——试坑材料的含水量(%).
4. 当为水泥,石灰,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场合,可按下式计算干密度:
式中 ——试坑中取出的稳定土的烘干质量(g).
5. 按下式计算施工压实度:
式中 K——测试地点的施工压实度(%);
——试样的干密度(g/cm3);
——由击实试得到的试样的大干密度(g/cm3).
注:当试坑材料组成与击实试验的材料有较大差异时,可以试坑材料作标准击实,求取实际的大干密度.
灌沙筒国标灌砂筒报告:
各种材料的干密度均应准确至0.01g/cm3.
灌沙筒国标